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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饰项目介绍

自此,发饰秉承“发型好,心情更好”的经营理念,全新的体验营销与特许经营的圆满结合——流行美开始在中国开花,一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。

所谓体验营销,就是体验提供者通过激起顾客或其它受众的兴趣,把他们从单纯的购买者转变为自己忠实地拥护者,并体现体验提供者对受众的喜爱,为他们带来无尽的惊喜和刺激的一种营销方式。就流行美顾客而言,如果购买了发饰的产品就可以在发饰长期享受小本设计形象、小本设计发型、小本盘发、化妆的好服务;流行美对自己员工的要求就是:激情快乐,并让顾客在充满激情快乐的氛围里体验与享受,在流行美,体验式营销得到了具有个性的发挥。



发饰加盟优势

暂无

发饰加盟政策

加 盟 政 策

执行时间: 2008年1月-2008年12月

1、加盟条件

A)新加盟的店铺(含所有新开店铺在内)加盟费统一为:1万元,配5万元(发饰品4万元、化妆品1万元);

B)新加盟商收取1万元支持金,此支持金在解除合同3个月后无违规的情况下予以退还;

C)对加盟商开新店和老店续约,从原店铺标准化管理、经营规范性、店员管理、工作配合度、平均后补业绩五个方面进行考核,达到要求,方可开分店及续约(附评估表);

2、折扣政策

A)政策目的:鼓励加盟商拓展市场,从整体上减轻加盟商开店压力。加盟商开店数量及享受折扣请参照公司统一标准;

B)政策说明:

①由于转让、撤店、停业等原因造成的店数增减,按店数对应的折扣标准调整;

②借用现有加盟商名义开店者,因折扣、优惠政策、奖励等事宜产生纠纷,双方自行解决,因双方未达成共识,对市场公司产生严重影响者双方各处罚500**。

③店数增加、折扣变更必须在新店缴纳加盟金和完成该店配结算后方可生效。

3、接转店铺支持政策

A)政策目的:鼓励有经验加盟商转接店铺,减少市场损失及品牌伤害。

B)政策说明:

①所接店铺单店经营低于0**/月,加盟商无经营能力,未达到公司后补要求,市场有潜力;

②每一转接店铺,在该区域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,支持500**装修费。

C)执行要求:

① 转接手续清楚,事先经过公司审核确认;

②装修符合公司标准;

③明确店铺所有权,确定接转真实性;在正常经营只是修改名义的情况下不予享受此优惠政策。

④考核补货数据;

⑤由大区出具经营状况分析并认可;

⑥新加盟商转接店铺,加盟金、折扣执行标准调整至新加盟商标准;

D)正常经营概念:

①店铺形象符合公司标准,由大区考核;

②单店平均每月至少补货一次;

③库存≥15万(吊牌价)且发饰品和化妆品的比例为80%和20%。

④无任何违规操作行为。

4、二次启动市场政策

A)政策目的:鼓励加盟商积很开发二次市场,减少有潜力市场因经营不善而撤店带来的损失,控制死亡率。

B)政策说明:二次启动市场的加盟商,在该区域经营满6个月后,支持500**的装修费。

C)执行要求:

①由大区提供原市场停业的相关报告;

②原有市场指地/县级以上城市;

③原有市场有过二家以上店铺且经营半年以上;

④目前市场为空白,没有正在经营的店铺;

⑤新店需至少正常经营要求半年以上。

5、商圈规划及保护范围

A)专卖店布点:

①县级市、店铺间需保持直线距离500米,县级市一般只允许同一个加盟商发展;

②地级城市同一街道开店需很过300米,非直线不同街道开店需很过200米;

③大城市人流较大的步行街同一边开店需很过300米,其它商业街道双边开店需支持300米距离,大商场店中店与街铺步行距离需很过200米,两个不同大商场设立专柜(店中店)更胜一筹制;

④特殊情况公司拥有终决定权。

B) 商场: 一个商场可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店,当同一个加盟商在同一商场内开设第二家店时,获得公司批准后可**。

C) 加盟商在现有店保护范围内再开店,须获得公司批准后**。

D) 加盟商在意向铺位获得公司批准之前,自己先与对方签订合同,形成既定事实的,但在公司审核铺面不符合要求而被否决的,相关责任由加盟商本人承担,加盟商私自与商场签订经营的合同,其后果由加盟商自负。

E)现有加盟商拥有市场开发优先权的解释:

①如果地级市场只有一个加盟商,现有加盟商在原有市场上任何一个网点拥有优先开发权,当有其他加盟商有意进入该市场时,现有加盟商优先期限为一个月,需提前一个月上报开发计划。当现有加盟商优先期内未开店,公司将视现有加盟商放弃网点开发优先权;

②现有市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加盟商,开发新网点时机会等同;以谁先将网点经营合同签订为准,不受限制。

6、店铺地址更改搬迁

A) 在经营过程中,加盟商希望变更店铺地址,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否则取消有关优惠;

B)加盟商自提出店铺变更申请起3个月内在同一市区成功找到符合标准的新店铺,不需另缴纳加盟费,否则应另缴纳加盟费。

7、缴纳加盟费的规定

缴纳加盟费后,一个月内未开店,加盟金扣除20%,两个月内没有开店,取消加盟资格,加盟金不予返还;(如因商场原因,必须以书面申请获得大区核实审批后可予以退还,但公司可批准另外获得商场同意的加盟商在商场加盟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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